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报送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报送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精神,请你们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3号)、《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4号)等文件,若符合市场化债转股条件的潜在对象企业,认真填写《2018年度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3月26日上午下班前发送电子档至我委经济运行办邮箱:yxjw01@163.com。
附件:1、省经信委通知
2、2018年度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基本情况表
3、《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岳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