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温度高、湿度大,熟食、凉菜等储存不当或隔顿、隔夜菜没有彻底回锅加热,极易引起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爆发。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市场(食药监)局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购买和消费凉菜应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餐饮店,并注意经营者是否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范围、店内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不要购买路边流动摊贩常温裸装、散装销售的凉菜。
2.用餐后剩余的熟食应在5℃以下冷藏贮存。熟食制品在温度10-60℃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或隔餐、隔夜食物存放于冰箱或食用外购卤味时,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如发现熟食制品变质变味,则不要食用。
3.家庭应尽可能不食用生的水产品,尽可能不自制凉菜。确需制作时,蔬菜、瓜果等一定要洗净、消毒,砧板要先用洗洁剂清洗,再用冷、热水(80℃以上)冲洗,晾干后待用。制作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
消费者食用后如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就医,并保存好呕吐腹泻物、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同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