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索引号: | 00313723x/201712-00039 | 所属目录: | 本级政策解读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规范性文件 投资公司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点击量: | 次 | |
发布单位: | 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日期: | 2017-12-11 16:38:28 |
内容概述: | 一、《办法》出台背景为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促进国有投资公司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及交易成本,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国有投资公司投融资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提高投 |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促进国有投资公司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及交易成本,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国有投资公司投融资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更好的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安排,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办法》提出的目标方向
规范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在完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规范融资方式,加强信用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度负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建设而进行项目投融资(以下简称“政府投融资”)行为。
三、《办法》明确的主要内容
《办法》总共25条,从计划、资金拨付、财务决算、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平台公司的运作、管理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一是计划管理。各融资平台公司应于每年9月底前,编制和上报下年度相关政府项目计划,报发改委审核后报政府确定。再根据县政府审核的年度项目计划,与相关政府项目投融资主体会商,编制具体项目的融资方案及计划。报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或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二是资金拨付管理。在核定的项目总计划额度内,其中财政性资金由财政局核定,常务副县长审批;融资性资金由城投公司核定,常务副县长审批。对资金拨付所需的材料、流程及报账主体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财务决算管理。对各平台公司财务决算时间及原则,以及财务决算后资产交接手续及账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
四是监督检查。各投资公司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财务检查做了明确规定,及违背相关原则时的处罚做出了规定。
官方微信
岳西县人民政府版权(2000-2014)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