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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3723x/201803-00057 | 所属目录: | 本级政策解读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点击量: | 次 | |
发布单位: | 法制办 | 发布日期: | 2018-03-30 14:42:30 |
内容概述: | 关于《岳西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省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本办法在起草制定程序中,先后经过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草拟初稿,再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审议稿,再由县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讨论会形成会议讨论稿,然后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最后结合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 主要框架及内容
本办法内容共六章二十三条,对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整合与盘活、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置换债券资金)以及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国家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应坚持精准使用和安全高效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利用精准识别结果,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使扶贫资金惠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本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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