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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0313723x/201803-00036 所属目录: 其他文件
关 键 词: 岳西县 新农 县内 文号: 岳政办秘〔2018〕31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服务对象分类: 三农
体裁分类: 通知 点击量:
发布单位: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8-03-23 14:45:14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度县内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3月19日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度县内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付...
关于印发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度县内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付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度县内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19日


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度县内住院统筹基金

总额预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内新农合住院管理,控制住院率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参合群众利益,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支持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根据我县新农合2017年度运行情况和2018年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基金预付实施机构

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岳西博爱医院、鸿福医院和24个乡镇卫生院为2018年住院统筹基金总额预付实施机构。

第二条  基金预算范围

基金支付总额为预设住院总费用乘以住院实际补偿比,住院实际补偿比按实际运行数据计算。总额预付基金不含住院分娩和门诊单病种补偿基金,不含岳西县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前62个病种补偿金。

第三条  基金拨付流程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合管中心”)按照“分月支付、按季结算,年终决算”的方式,与医疗机构每月结算时,在扣除不合理收治、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费用后,原则上据实兑付;每季度结算时,按季进度兑付资金,超季度的予以扣除;年末对医疗机构全年住院情况实行决算。扣留的10%质量保证金和医疗机构超预算垫付资金是否返还,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和年度资金节余情况决定。

第四条  拨付基金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对经全面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考核中主要指标运行正常,且基金预算节余在20%以内的医疗机构,将预算节余按一定比例追加拨付给医疗机构。

(二)县医院、县中医院、博爱医院2017年以前未开展,2018年新开展并符合政策法规规定诊疗的病例,按月单独申报,县合管中心单独审核登记,年终适度增加基金额度,但属于单病种付费前62个病种的除外。

(三)县外住院病人数减少,每减少一例,增加县级医院病人一例,增加总费用9000元;县外住院病人数增加5%以上,相应减少县级医院病人数,每例减少县级医院总费用4000元;县医院与县中医院按6:4的比例分配。

(四)根据运行数据,重要指标超出规定的,相应扣减预算基金。

1、如果全年住院总人次、可报销费用、国家基药使用比例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等重要数据基本正常,住院总费用在预设范围内,则季度扣减的基金在年终决算时适当返还。因重大疫情形成的住院费用人次,不计入住院总额预付。因不合理服务、“三费”超标、过量使用预警药品等违规费用扣款不予返还;因不执行政策而扣除的资金,原则上不予返还。

2、如果医疗机构2018年第四季度新农合住院人次低于前三个季度的平均数,或县级医院5000元以上的住院人次低于2017年数字的90%,或县级医院1000元以下住院人次超过当年住院总人次的10%,按预付总额5%的比例扣减基金支付额度。

第五条  实施机构工作职责

(一)严格掌握住院指征,规范诊疗、收费和补偿行为。控制自费比例,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按照卫生部临床诊疗路径,合理收住、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新农合有关规定及岳西县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和大病保险补偿办法,按规定及时兑付参合农民补偿金。严禁未经病人或家属同意使用自费药品,严禁要求住院病人到门诊做大型检查和门诊药房取药或院外取药,严禁乱收费、滥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严禁过多、过滥地送外地体检中心检查。

(二)依法公开诊疗科目和医疗技术,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的价格,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大型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公开新农合报销起付线、政策性报销比例,公开“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标准定额和病人自付比例。

(三)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采购制度。按规定网上采购药品,提高国家基本药物采购比例,明确不同科室医生使用药品的品种、数量和条件;除经省统一招标外,其它需要向患者收费的材料,应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四)制定奖惩措施。对治愈率高、次均住院费用和药品比例低、新特药使用少、收治重大病例数多、服务态度好的科室和医生提高奖励标准;对乱收住院病人、乱检查、滥用药、服务态度差的医务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扣减奖金收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应移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

第六条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县卫计部门要加强管理,全力控制县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维护群众利益。

(一)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行业作风、药品和耗材采购情况加强监管。

1、制定医疗机构考核办法,下达住院人次、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住院实际补偿比等相关管理指标。

2、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病历评审,评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不合理收费和未实施“按病种付费”的,扣除医疗机构相应基金;对过度检查、不首选“基本药物”、滥用药、违规使用自费药品、引导住院病人到门诊检查和取药、小病大治或推诿、拒绝群众合理要求的医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3、巩固完善医改成果,监督县内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情况,对无正当理由单一、大量采购价格虚高药品的,应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必要时采取措施停止价格虚高药品的采购及补偿。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受到处罚造成医疗机构经济损失和极坏影响的,要实行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确保新农合运行数据正常和优化;对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行为造成的不合理费用支出,按规定给予扣除,必要时暂停该机构的基金拨付;对常见疾病转向县外治疗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推诿病人现象,应立即处理,并采取处罚措施。

 

附件: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住院总额预付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表


附件

岳西县新农合2018年住院总额预付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表

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总额(万元)

县医院

4800

中医院

2960

白帽卫生院

143

店前卫生院

163

冶溪卫生院

143

来榜卫生院

143

菖蒲卫生院

108

五河卫生院

68

温泉卫生院

75

响肠卫生院

46

莲云卫生院

50

毛尖山卫生院

23

石关卫生院

40

中关卫生院

40

头陀卫生院

35

主簿卫生院

29

黄尾卫生院

29

天堂卫生院

6

青天卫生院

40

和平卫生院

35

河图卫生院

40

古坊卫生院

35

姚河卫生院

30

巍岭卫生院

15

田头卫生院

30

包家卫生院

6

岳西博爱医院

443

岳西鸿福医院

240

合  计

9811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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