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3723x/201806-00103 | 所属目录: | 其他文件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办公室 | 文号: | 岳政办秘〔2018〕9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服务对象分类: | 单位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点击量: | 次 |
发布单位: | 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日期: | 2018-06-01 16:28:00 |
内容概述: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5月28日岳西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方...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岳西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
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2018年5月25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第92组对我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察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控饮用水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督查组交办问题立行立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交办问题:岳西县鹭鸶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栏未设立,界标设立不规范。
整改措施:1、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HJ 773-2015),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关区域规范建设隔离防护设施;2、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对位置不准、不合规范、陈旧破损的界标等进行规范化设置。
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局(县自来水公司)
配合部门:毛尖山乡人民政府、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岳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有关单位开展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其他应当问责处理的,按程序移交启动问责。
2、持续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自身职责,按照《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秘〔2018〕84号)要求,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不断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信息报送及公开。自2018年6月起,县城管局每月18日前向岳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报送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表格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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