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3723x/201806-00118 | 所属目录: | 其他文件 |
关 键 词: | 岳西县 土地 实施方案 | 文号: | 岳政办秘〔2018〕104号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投资者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点击量: | 次 |
发布单位: | 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日期: | 2018-06-28 17:02:44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岳西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西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岳西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6月8日
岳西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
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工作的意见》(皖国土资〔2015〕167号)精神,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提高批准建设用地的供地率,落实我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及强化批(供)后监管利用工作,力争达到各级目标任务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集中精力,摸底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基础数据。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查清全县历年来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情况,大力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闲置土地问题整改工作和加大用地批(供)后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清理,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总体状况,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我县土地供应率,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构建防治闲置用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工作提高到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高度,坚决纠正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工作中各种不作为行为,把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集中精力,结合历年来经国土资源部、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指标用地,对应已供用地实地踏勘,全面排查梳理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摸清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的面积数量、未供及供而未用原因等详细信息,建立数据台账。认真履责,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
二、处置方式
区别分类,加大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各乡镇对已清理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要逐宗深入分析造成供地及建设困难的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实行区别分类操作。一是对前期开发工作未完成而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要加快推进土地开发进度,及时形成供地条件。对征迁补偿安置不到位的,要挨家逐户细致调查,及时落实到位,做到“要用地即有地供”。二是对建设项目未落实到位、供地前置手续不齐全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要提请政府及时调整、落实建设项目,加快供地实施进度。对因规划调整或产业政策等原因造成原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和建设条件,重新落实项目。三是对尚处于“毛地”状态,尤其是存量用地未完成宗地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加快“毛地”排除清理。对已完成征地拆迁和前期开发的政府储备土地,要结合土地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加快经营性储备土地的消化利用。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6日前)。查阅历年土地审批文件、征地资料、供地资料、宗地图纸并进行实地踏勘,在现有土地审批台帐、征地台帐、供地台帐基础上,充分利用土地批后实施监管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掌握历年来已批未征、已批未供地块和截至2018年5月31日闲置土地的数量、分布及产生的原因,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台账。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27日—7月31日)。在全面调查核实已批未征、已批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基础上,针对每宗用地的不同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目、逐地块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排查出来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8月20日)。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本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原因和处置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预防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及时有效利用,并及时形成全县清理处置工作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凝聚共识,把本次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措施,按质按期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促进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的尽快利用,实现预定目标。
(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开发区、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批而未供土地项目的落实,限期组织供地;未实施土地征收的,抓紧落实资金,会同县征迁办尽快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项目落实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县专项清理工作的督查工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全面形成“净地”。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推进经营性批而未供用地消化利用,负责全县专项清理工作的统筹和日常事务,负责清理认定和处置方案审核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和完善各项手续。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配合认定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并提供项目立项、投资相关批复及备案文件。县城管局负责协调推进城区道路、绿地、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批而未供用地消化利用;负责认定项目动工是否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三十条的规定,并提供项目施工许可。县规划局负责推进规划调整和审批工作;负责认定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经批准的规划方案;负责配合认定开发建设土地面积及占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县财政局负责闲置土地清理相关资金的收缴及专项清理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是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宣传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闲置土地的处置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达到处置一宗、带动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加强闲置土地预警、处置和公示等工作,掌握全县每宗土地的开发利用动态现状,及时发现、处理土地闲置和违约状况,督促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建立和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三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及时处置整改。开发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清理,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对清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土地利用长效机制。建立批次土地供应率考核机制,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效率,使土地征收后尽快用于项目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定期不定期开展建设用地供后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专项清理工作成效将与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以全面提高全县的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供应考核责任制,健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农用地转用审批与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相挂钩制度,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利用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将土地供应情况纳入年终对各乡镇的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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