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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岳西县 办公室 | 文号: | 岳政办秘〔2018〕10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服务对象分类: | 三农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点击量: | 次 |
发布单位: | 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日期: | 2018-07-06 16:44:00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岳西县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11日岳西县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岳西县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1日
岳西县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
产业扶贫模式的实施意见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2018〕18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提高脱贫质量的根本出路和稳定脱贫的根本保障,全面推广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通过“育主体、强联结、促融合”,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努力实现可持续增收脱贫。到2020年,实现全县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全覆盖,确保每个村都有优势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就业扶持项目,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有增收致富技能。
二、大力培育带动主体
(一)加快发展各类园区。大力推进菖蒲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温泉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白帽金鸡产业园区等建设,将园区提升与贫困户增收紧密联系,构建园区企业带贫减贫激励机制,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入股,带动贫困户更多分享园区发展成果。围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特色种养扶贫示范基地,完善相应的生产经营设施,将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村、贫困户并租赁经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获得分红和租金收益。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本土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兴办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引资,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龙头企业,对带动脱贫成效显著的龙头企业,优先给予奖补支持。 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带动村集体、贫困户发展产业。
(三)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指导“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办、引进农民合作社,重点扶持有规模、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带动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每个村至少发展1个农民合作社,并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鼓励善经营、会管理、责任心强的“能人”和返乡下乡人员牵头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贸流通等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加快培育农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发展植保、农机、采茶、代耕代管等合作服务组织。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民合作社在生产技术指导、信息收集、市场流通等方面的问题。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各级示范合作社晋级评定的要重要指标。
(四)大力培育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加快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鼓励和支持有发展条件、有资源优势、有生产能力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山场、水面,适当扩大种养规模,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优先吸纳和安排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经营务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带贫减贫效果明显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作为服务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的带动作用,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对能人大户(家庭农场)进行指导、帮扶和服务。
三、全面强化利益联结
(一)强化订单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合同,对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鼓励各类主体与贫困户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推广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等带动方式,积极收购贫困户待销产品,鼓励各类主体以返利的方式让贫困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
(二) 强化劳务联结。鼓励支持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务工就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划出部分片区、设施设备分包给贫困户参与经营管理,实行“保底工资+超产分成”的分配方式,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三) 强化服务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贫困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品种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仓储物流、贷款担保等服务,实行服务费用优惠或免收。
(四) 强化租赁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流转、托管或租赁贫困户拥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设施设备,实行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方式,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兴建、购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以优惠费用租赁给贫困户。
(五)强化股份联结。大力推进“三变”改革,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山场、水面等资源经菅权,自有设施设备,折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等入股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
四、着力带动增收脱贫
(一)带动结构调整。鼓励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茶叶、蚕桑、蔬菜、生态畜禽养殖、稻(茭)田综合套养、中药材、特色经果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高效特色种养业。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一村一品”建设,围绕市场需求、资源禀赋,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农产品。同时依托各类园区和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贫困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带动就业创业。积极搭建园区、经营主体带动对接平台,吸纳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对与贫困人口签订劳务协议、稳定就业增收的带动主体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创业基础好、发展能力强的回乡务工人员、创业青年积极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民宿民俗、乡村旅游等,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务工就业。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引领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三)带动资产收益。扎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推进“三变”改革试点。统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社会资本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将已形成设施、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吸收贫困村、贫困户自有资本入股,引导经营主体承接、租赁和运营管理,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四)带动融入市场。积极发挥园区、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作用,增强贫困户市场意识,积极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市场信息和新技术、新模式,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创业、资源资产租赁、农产品销售、投资入股等方式融入市场并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五、大力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
(一)强化脱贫干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激活脱贫致富内生动力,鼓励支持贫困群众“想脱贫”。做好贫困群众身边典型的宣传示范,影响和带动贫困户学习效仿,使贫困户由“要我干”变成“我要干”,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信心。
(二)强化能力提升。大力提升文化教育水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贫困家庭学生帮扶力度,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开展靶向型、菜单式实用技能培训,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门劳动技能,切实增强脱贫本领。
(三)强化项目支撑。着力转变传统方式,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让贫困户自己选择所需产业项目。对贫困群众“点菜”,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及时提供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等服务,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县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要把“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作为重点,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主体衔接、跟踪问效等工作。
(二)加强财政支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决策、防范风险”原则,积极拓展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县财政要统筹安排扶贫资金,积极引导其它资金大力支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
(三)加强金融支持。对扶贫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带动1 户贫困户给予一定的扶贫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对参与脱贫攻坚、由政府成立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经营主体,可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成效予以减免担保费或实施优惠费率。对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保险的,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四) 加强示范引领。各乡镇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中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征集一批“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及自种自养成功案例,适时推广交流,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将争取各级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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