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贫困人口健康脱贫政策解读
一、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说“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影响贫困的主要因素,在我县贫困人口中占53%,它涉及面广,严重程度大,情况复杂,影响深远。因此,要开展健康脱贫工作,并成为脱贫攻坚工程之重点,同时又是难点和热点。
二、解决因病致贫返贫,有以下途径:
一要让人不生病、少生病、少生大病。如开展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健康促进、健康体检、家庭医生服务、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等工作。
二要让人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让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让90%的病人在县内治疗。一是提高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如建房屋、购设备、招聘人才、人员培训等。二是对9种重大疾病实行集中分类救治,必要时可请上级专家来治疗。
三要让人看得起病,解决有钱看病问题(综合医疗保障)。
(一)主要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68号文件)、岳西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岳西县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疗保障补充办法(暂行),再就是新农合基本补偿和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二)目的:减轻家庭医疗负担,让贫困人口能脱贫、已经脱贫人口不因病返贫、其他人群不因病致贫。
(三)措施(人员全覆盖)
1.2015年底未脱贫的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实行“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又叫“351”政策,即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从2016年10月1日开实行。
2.2015年底已脱贫人口和其他参合人群实行“两保障一补充”政策。即省内住院,经新农合基本补偿和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部分患者有民政救助)后,再实行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
3.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政策。即从2017年开始,政府为全县参合对象设立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基金,对患者经上述综合医保补偿后,年度内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过多致贫返贫或影响脱贫的农户,由县民政部门实行再救助。(贫困对象三保障一兜底“180”再救助,已经脱贫人口和其他人群实行两保障一补充再救助)
4. 完善城镇居民医保补偿政策。贫困户家庭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比照《岳西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享受综合医疗保障政府“351”兜底和常见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180”政策,由县人社部门执行。
(四)具体做法
1、贫困人口实行“两免两降四提高、351、180、再救助”
两免:免参合金,免住院预付金。
两降:降低住院起付线,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和省内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在省内医院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
四提高:提高新农合基本补偿比例(省、市、县、乡医院保底补偿比分别为60%、65%、70%、80%),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分费用段0-5万元60%、5-10万元70%、10-20万元80%、20万元以上90%),提高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病种和补偿比例,提高民政医疗救助比例(10%)。
“351”政策:政府三保障一兜底“351”兜底保障,即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全年个人最多自付10000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180”政策:对常见慢性病患者,经综合医疗补偿后,对一年内自付合规费用部分,再给予80%的补偿。
再救助:患重特大疾病在省外就医,同样享受下面要说的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政策。
2、已脱贫人口和其他参合人群实行“两提高一补充”
两提高:提高新农合保底补偿比例和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一补充: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经综合医保后,实行“1579”再补偿。即: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为:0—2万元再补偿50%,2万元—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
3、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政策。即从2017年开始,政府为全县参合对象(含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和其他人群)设立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基金,对患者经上述综合医保补偿后,年度内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过多致贫返贫或影响脱贫的农户,由县民政部门实行再救助。
(五)最终结果
个人年度因自付合规费用会致贫、返贫或影响脱贫的,必要时都实行再救助。
B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四大补偿方案: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疗保障补充办法。
二、两大补偿类型
(一)门诊补偿:普通门诊补偿、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大额门诊补偿、门诊单病种补偿、残疾人安装假下肢和7岁以下儿童安装助听器等门诊补偿。
(二)住院补偿:普通住院补偿、单病种住院补偿、住院分娩补偿、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住院补偿。
三、门诊、住院即时报销
(一)住院即时报销:省、市、县、乡四级51家医疗机构住院即时报销。
(二)门诊即时报销: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和县、乡医疗机构常见慢性病门诊即时报销。
四、一站式结算。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五项补偿资金,除了民政救助特殊规定外,不管是在医疗机构直接补偿,还是到县合管中心办理补偿,都是一次性办理,一次性结算,一次性补偿到位,也就是说不需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健康脱贫政策要全知晓。贫困对象和包保干部要知晓各项健康脱贫政策。
(二)健康脱贫政策要分类全覆盖。覆盖到所有农村人口,包括贫困人口、已经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
(三)健康脱贫政策要全落实。各项健康脱贫政策要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
(四)信息要精准。参合对象和贫困对象要精准识别、精准录入。
(五)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分类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安徽省健康脱贫工程医疗服务证》发放(对象控制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内能查到的、2015年底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代办《慢性病卡》、代购慢性病药品等工作。
(六)乡村卫生计生干部职工要指导帮扶干部做好贫困患者算账、对账、记帐等工作。要看到票据,算清贫困患者的医疗总费用和自付费用。
(七)贫困人口“351”政府兜底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政策,限于省内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
(八)患者或家属主动要求的诊疗费用,不给予补偿。
(九)患者年度内各项医疗保障的补偿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其年度内医药总费用。
(十)县级医院无法治疗的,经转院到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的,可提高补偿比例,但必须经县级医院网上办理转院手续。
(十一)就诊时,要带上身份证;慢性病患者还要带上《慢性病卡》。
(十二)严禁用虚假证明、虚假发票套取医保资金。违者依法追责。
C 医共体建设政策解读
一、县域“医共体”是什么?
当前,病人无序就诊,小病到大医院,名医看小病,患者外转现象严重,不仅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医疗报销问题也困扰群众,患者“看病难,看病贵” 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 2015年起,我省率先开展“医共体”试点,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实行新农合基金对县域医共体按参合人头指标总额预算”等综合改革。促进分级诊疗,提高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使群众就近得到优质服务,以减少患者的家庭负担。
二、实施“医共体”改革有哪些好处?
(一)实施医共体建设,形成分级诊疗新秩序
通过明确县乡村医疗机构各自功能,一般常见病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县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难以诊治的,转往县级医院诊治。
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并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乡镇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优先安排入院。这样,县、乡、村三级联动,使群众就近能看得上病。
(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撬动形成服务新模式
通过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倒逼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减少病人外出,降低基金支出。县级牵头医院提高“治大病”能力,卫生院提升“看小病”的水平,使群众就近能看得好病。病人外出减少,降低了医疗成本,使群众看病少花钱。
县域内医疗机构改变了服务方式,从‘逐利’转为‘节约’,从过去以收治疾病、增加医疗收入为主,转变为强化居民健康管理,通过医疗与预防深度融合,减少疾病发生,让群众少生病或不生病。
这样,由大医院“牵手”基层医疗机构,打造新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乡村医疗机构形成了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让群众就近能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少花钱、少生病或不生病。医院得发展、群众得实惠、医保基金有保障。
三、我县“医共体”试点怎样实施的 ?
我县自2016年自行探索初步试点,2017年,全面启动试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域医共体试点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主席的监事会。县政府印发了《岳西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县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的2个医共体。
两个医共体在理事会领导下,根据省政府深化医改试点精神和我县医共体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按照“重点突破、分步推进、逐步全覆盖”的思路实施。县医院与温泉、来榜、店前、冶溪、石关、主簿、巍岭、姚河、青天、和平、包家、毛尖山、响肠13个卫生院组建医共体,县中医院与菖蒲、五河、白帽、古坊、河图、田头、中关、黄尾、头陀、天堂、莲云11个卫生院组建医共体。今年重点推进县医院与温泉、来榜卫生院,县中医院与菖蒲、五河卫生院试点,促进县乡村联动发展,通过专家驻点、技术帮扶强基层,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群众就医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未病共同防”,在家门口就能安心看病防病。
D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解读
1、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村卫生室具备资质的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乡镇卫生院或医共体试点单位全科医生团队为依托,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通过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为家庭成员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综合管理服务。
2、哪些人可以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入人口)。2016年我县主要以贫困人口(47977要全覆盖)、孕产妇、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以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为重点签约对象,一般人群也可签约。
3、签约服务有哪些好处?
居民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一是签约医生可以对签约居民进行更加全面、及时、综合、连续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二是签约服务中的自付费用价格远低于应付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三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其他签约居民,可提供约定的上门服务,保证了医疗保健措施能及时落实到位;四是村卫生室在不具备或服务能力不可及的情况下,可以为签约对象联系和预约上级医院体检、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等,必要时履行转诊手续。
4、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是多少?
2017年普通人群签约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全覆盖。2017年重点人群16.5万人(含孕产妇、0-6岁儿童3.5万,其它重点人群13万)。有偿签约服务率城关地区不低于5%,乡镇不低于10%。
5、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是什么?
2017年1-10月份,对2016年度签约的居民按照协议及服务包内容认真履约;对贫困人口47977人全部开展签约服务(一次体检、更新电子档案、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等);11-12月开展2017年度签约(含续约)工作,完成年度30%,60%目标,以及有偿签约服务率城关地区不低于5%,乡镇不低于10%目标;乡镇卫生院按照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兑付有偿签约服务资金(向村室倾斜)。
E 妇幼健康及产后访视包使用政策解读
1、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的确定
符合生育政策的农业户籍(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户籍改革期间城镇人口也可作为目标人群参检)。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3、服务机构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我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各乡镇计生办、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站配合开展相关业务,承担目标人群确定、基本信息采集、病史询问、健康教育、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
F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2015年版)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作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2008年,原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的变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修订,编制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
(一)基本知识和理念1-25条
1.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是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
2.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和他人健康的责任,健康的生活方式能够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
3.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保护环境,促进健康。
4.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5.每个人都应当关爱、帮助、不歧视病残人员。
6.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7.成年人的正常血压为收缩压≥90mmHg且<140 mmHg,舒张压≥60mmHg且<90 mmHg;腋下体温36℃~37℃;平静呼吸16~20次/分;心率60~100次/分。
8.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儿童出生后应当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
9.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可减少患流感的机会或减轻患流感后的症状。
10.艾滋病、乙肝和丙肝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
11.肺结核主要通过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等产生的飞沫传播;出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应当及时检查是否得了肺结核。
12.坚持规范治疗,大部分肺结核病人能够治愈,并能有效预防耐药结核的产生。
13.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应当尽量避免接触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