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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审计部分)
2017-08-30    来源:     点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第一阶段清理,省政府决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37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67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67件)
 
省审计厅负责9件
6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股份制企业财务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2003〕40号)
256.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21号)
278.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53号)
322.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皖政办〔2002〕12号)
40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2003—2007年安徽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03〕78号)
41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治淮项目和资金审计监督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3〕87号)
57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31号)
64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近几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通报的通知(皖政办〔2008〕64号)
71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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