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提升我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落实省、市“两治三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创建城市特色风貌、创造城市优良环境、创优城市管理服务,着力打造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建设绿色美好家园的总体目标,实施“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深化“三线三边”治理,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丽新岳西。
(二)目标任务。从2017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城镇规划区内和“三线三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棚户区以及县城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县城乡违法建设拆除任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02户,建筑面积12.69万㎡,总投资2060万元;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16个项目,2320户,总投资约9.3亿元。确保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透明,完善决策、公示和执法程序,依靠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属地管理,建立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治”、“改”结合,做到“拆”、“改”、“管”统一,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积极稳妥,加强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释,把握原则方法,实现稳中推进。
二、实施步骤
“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明确任务(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对各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建档、汇总,并组织联合机构认定上报;对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进行核实确认。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分别汇总核实全县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报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局、县城管局要利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群众信访举报等手段,抽查核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要根据核查情况结合国家关于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部署,确定全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核定各乡镇任务总量和年度计划,建立“两治三改”项目库。对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县房产局会同县规划局、县文化委等相关部门要分类登记造册,制订保护方案。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各乡镇也要制订本地“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7年12月至2020年5月)。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两治”工作要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违法占用耕地、妨害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集中力量拆除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周边、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河流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城镇公共用地、居住区公共空间等区域的违法建设。在重点突破基础上,202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城乡违法建设拆除任务。要落实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逐宗整改,整改到位一宗,及时销号一宗。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坚决依法拆除并复垦复绿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在查处到位后依法及时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积极争创“无违建县”,并组织开展好全县“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拆违信息共享制度、日常巡查制度、违法建设“零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治违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三改”工作以县城建成区内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和现有的老旧小区为重点,分类制订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城中村”和不再居住的“农村危房”,要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老旧小区改造以水电气、道路、停车、治安监控、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改造和绿化、环境整治为主,强化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适老化”改造。建成使用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以及整治后的老旧小区要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历史街区的保护管理,对摸排核定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街巷等制订专项保护方案,妥善进行修缮,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完善机制(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房产局等部门对各乡镇“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进行验收,对建成使用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和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进行考评。根据考核、验收和考评结果,县政府对“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省、市考核办组织的对我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调度把控总体进度,部署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作为实施“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或召集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违法建设的拆除、清理以及规划建设等后续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细化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分类处置管理办法及拆违区块综合利用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巡查监管、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制订专项整治、住房保障、信访维稳、宣传报道等政策意见。同时,加强与省市部门的政策对接,保持现行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认定处理等相关政策的延续性。要规范操作程序及行政裁量权,确保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发挥乡镇、村、社区及广大居民的作用,做到群防群治。制订措施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制订稳定预案。违法建设拆除、违法用地清退和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阳关透明、公正公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以任务表抓工作、以时间表抓进度、以责任表抓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过程跟踪、落实奖惩措施。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典型案件,形成舆论攻势,确保阳光执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现场调度推进,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
岳西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考评办法,负责对“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的督查调度和考评;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项目进度信息。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中心):负责做好“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宣传协调工作,组织、统筹安排县直主要媒体对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和经验等进行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每年5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集中督查;同时,不定期开展巡查,年底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并将其作为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之一。组织开展“两治三改”无违建乡镇评比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相关信访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办和突发治安事件处置,参与、指导“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涉隐情报信息收集、维稳风险评估等。
县司法局:负责制定在“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综合执法案件与司法的有效衔接等。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加强资金管理。负责协调相关政策性银行出台配套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督相关政策性银行筹集发放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贷款资金等。
县国土局:负责牵头实施违法用地的治理;负责牵头制定全县违法用地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违法用地的督查调度和考评,制定考评办法;负责统计和上报全县违法用地治理的相关信息;监督指导各乡镇对“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用地的认定和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等。
县住建局:负责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和拟订有关实施方案、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按有关乡镇“两治三改”工作要求,依法向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停止供水。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对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影响公路路域环境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查处等。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推进各乡镇对河库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等。
县林业局:负责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古树名木的登记建档、挂牌和保护工作;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对违反《森林法》进行开垦、采土、占用林地行为的查处等。
县审计局:负责“两治三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跟踪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在“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评价工作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依法开展注册登记,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等。
县规划局:负责配合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等。
县城管局:负责牵头实施违法建设的治理;负责牵头制定全县违法建设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违法建设的督查调度和考评,制定考评办法;负责统计和上报全县违法建设治理的相关信息;监督指导各乡镇对“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的认定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等。
县房产局:负责牵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负责制定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方案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的督查调度和考评,制定考评办法;负责统计和上报全县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信息;负责督导有关乡镇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同文化委对摸排核定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街巷等制订专项保护方案,妥善进行修缮,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
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供电所按各乡镇政府工作要求,依法停止向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电力等。
县“两治三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推进“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配合县督查考核办开展督查考核;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附件2
岳西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江春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 昭 县委副书记
余巧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绍珍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业彬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谭先启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新民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王开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崔力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中心主任
储德生 县文明办主任
吴传兵 县法制办主任
吴代庆 县发改委主任
吴思好 县公安局局长
陈杰昌 县司法局局长
胡知青 县财政局局长
唐焱华 县国土局局长
汤 华 县住建局局长
周景彪 县交通局局长
胡天南 县水利局局长
储根印 县林业局局长
王敢峰 县文化委主任
柯照华 县卫计委主任
蒋立新 县审计局局长
程卫华 县环保局局长
吴留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金祥 县规划局局长
王国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