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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
来源: 县政府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18-06-13 17:15:20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文件精神及省、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加快岳西文化大改革大发展大繁荣,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致富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实施内容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

各行政村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建设整合硬件(会议室、电教室、大屏幕电视机、投影仪、音响、宣传橱窗等)和软件设施(网络、支部活动、科技培训、媒介宣传等),因地制宜购置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歌曲曲艺、影视作品、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保障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畅通。由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指导每村每月开展1-2次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知识讲座、文化宣传、文化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并保存各类活动的文字、音视频、图片资料,建立档案,装订成册。

(二)农村文化活动

坚持统筹建设、合力推进的原则,结合图书馆、文化馆、博物(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由县文化馆牵头,整合群众文化辅导员和文化志愿者力量,重心下移、贴近群众,加强文艺辅导和培训,挖掘和培训一批乡村文艺骨干和本土能人。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专业剧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为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1场。由各乡镇、村组织本地文艺爱好者或文艺骨干编排节目,引导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提升、自秀精彩,充分体现“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的文化服务宗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三)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0种,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积极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阅读服务。

(四)农村体育活动

各村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篮球场、室内外乒乓球桌、健身路径等)设施和其他场地,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项目可任选),全年不少于3场(次),各类活动可以与所在地学校、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也可以与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资源共享。

三、资金筹措

全县182个行政村,国家统一补助标准为每村10000元,我省提标到12000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 “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公益电影放映每村每年24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调整健全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文化委、财政局、24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有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狠抓落实。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文艺演出由县负责统一购买。文艺演出的现场安全、观众组织、百姓参与和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农村体育活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由乡镇、村分级负责实施。包括负责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以及运营管理养护等工作。县文化委负责归口项目实施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汇总上报各类信息和数据。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好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三)注重整合。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坚持统筹建设、合力推进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各地实际,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发挥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水平和惠民服务效益。

(四)加强督导。文化、财政部门要依据《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7号),加强监管。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年中抽查、年终督导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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